近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麻涌分局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查处了一家涉嫌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机动车检测机构。
现场检查时,麻涌分局执法人员发现该机动车检测公司2024年5月至10月期间出具的合格排放检验报告中,大量不同品牌、型号的车辆CAL ID码、CVN码均一致。经进一步核查,该公司在对209台车辆进行尾气排放检验时,使用OBD作弊装置,通过读取非被检车辆的OBD数据替检等方式帮助被检车辆顺利通过检测,并出具“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负责人和检验员开展调查询问,确认了违法事实,立即对该公司制作双笔录,依法立案查处。
以案释法
该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该公司存在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并参照《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40万元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