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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后与邻厂共用,环评上是编制报告书还是报告表呢?
作者:景蓝环保  发布时间:2025-06-12  浏览次数:186

有企业在省厅互动交流上咨询:建设项目扩建污水处理设施,扩建完成的后污水处理设施会提供给隔壁同行业企业一起使用,就是处理的是本企业的废水和另外一家同行业企业的废水,请问项目需要报批环评报告表还是报告书?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答复:您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95项“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规定,新建、扩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的,应编制报告书;新建、扩建其他工业废水处理的(不含建设单位自建自用仅处理生活污水的;不含出水间接排入地表水体且不排放重金属的),应编制报告表。建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照《名录》进一步判定环评类型。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以上信息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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